中心供氧的施工細則與注意事項.中心供氧施工總原則:
1. 為貫徹醫院新生兒NICU病房新裝中心供氧系統,為了安全生產方針,防止氧氣供應、使用中的事故發生,改善勞動條件,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與健康,促進醫院供氧行業的發展,特制定本規程。
2. 中心供氧管道專業安裝須持有相應的壓力管道改造許可證,并應對其供應產品出廠進行檢測、零部件的質量與安全負責,須出具安全、質量保證書和產品合格證。并出具安裝、操作、維修等完整的技術文件。
3. 醫院中心供氧的工程設計單位必須履行設計資格的認可手續,按有關規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,提供資質證書。
4. 施工、安裝、檢修單位必須履行供氧設備、氣體管道的施工、維護資格的認可手續,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,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。施工、安裝、檢修完畢,應做好安全、質量檢查和驗收交接。施工單位應按圖施工,遇有變更,應由設計、施工安裝及生產單位三方商定。重要變更,須報上級批準。
5.擴建、改建供氧站、管道供氧時,必須遵守“安全技術措施和裝置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,同時施工安裝和同時投產運行”的安全“三同時”規定.